阳光娱乐倡议书

    长沙的娱乐业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,已经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,创造了歌厅、酒吧等特色文化品牌,培养了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娱乐经营场所,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。但是,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有不和谐的因素。如:娱乐场所普遍价格虚高,个别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突出,治安案件时有发生,噪音扰民、利用娱乐场所进行吸贩毒等现象并未彻底根除等等。为改善我省娱乐行业形象,构建文明娱乐环境,促进我省文化市场的持续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,我们向全省娱乐场所发出如下倡议:
一、守法经营。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杜绝无证经营,不从事营利性陪侍、卖淫嫖娼、吸贩毒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,不接纳未成年人,自觉维护知识产权,自觉履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,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,不制造噪音等环境污染。
二、阳光经营。自觉接受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,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,明码标价,不搞暴利经营,不搞价格欺诈,不搞强制消费,不制假售假,不做任何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情。
三、加强行业自律。加强行业内部监督,约束娱乐场所经营行为,各场所之间互相监督,共同提高,形成娱乐行业良好的社会风气;建立健全娱乐行业内部管理制度,规范员工服务行为,提高服务水平;增强社会责任感,把娱乐场所建设成为文明、健康、阳光的文化消费场所。
四、积极参与阳光工程建设。响应政府部门开展“阳光娱乐”活动的要求,积极投入这一活动中,根据自身经营特点,开展适应本场所的各种活动,营造阳光的消费环境,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内容积极健康、形式丰富多彩的文化消费服务。

倡议单位:湖南省演艺娱乐行业协会、

长沙市文化娱乐演艺行业协会、

2008年1月23日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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